股东担保和股权质押的区别
2023-11-02
股东担保和股权质押的区别 一、股东担保和股权质押的区别   1、股权质押只有在债务到期后,经拍卖或协商程序才能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杭州收账公司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股权让与担保在担保成立时,就在法律形式上实际控制被担保的股权   股权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保证清偿借款而与债权人作出“债务人将股权转让至债权人名下,待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权人应将股权返还”股权后让与担保。   二、股权抵押与股权质杭州要债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三、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东担保和股权质押的区别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属于非典型的让与担保,虽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仅认定为名义股东,不能认定为实际股东,受让人可依约主张担保权利,但不能主张股权。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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