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催债: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024-08-08
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6.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7.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8.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面对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合法维权

  诉宁网提醒您,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非公调解;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申请人民调解,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可申请法院执行;

  4.如果当事人已进行合同公证,可执行公证,若不履行公证,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公证;

  5.如果当事人已约定仲裁条款,可提请仲裁;

  6.调解不成或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民间借贷逾期还款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出来

  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即所谓的逾期还款罚息,根据不同情况,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为限。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期限

  (1)起算日从借款到期后的次日开始。

  (2)对于终止日确定,应当计算至借款人清偿完毕之日止。

  逾期还款利息计算期限,应从借款人逾期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其实际清偿之日止。因为此期间借款人一直占用借款,有义务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news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