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无效要承担哪些责任
若某张借据被确认为无效,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相关规定,行为人由此无效行为所得之财产务须归还给特定对象。而在无法实现财产归还或者根本无必要进行归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值相对的补偿。倘若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条过期后如何主张权利
借条过期后,仍可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要求还款之日起算。
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仍有权起诉,但可能面临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从而导致其胜诉权丧失,仅能主张债务人自愿履行。
债权人可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短信等方式,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以中断诉讼时效。若有证人能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也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总之,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因诉讼时效过期而丧失胜诉权。
三、借条无效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借条无效后,若双方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可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比如双方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债权债务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时,需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是债权人的过错导致借条无效,如欺诈等,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债权;若为债务人过错,如伪造借条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全额偿还债务。
总之,借条无效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的消失,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借据无效时,依《民法典》第157条,行为人需归还所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