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清楚利率的借条怎么计算利息?
没写清楚利率的借条怎么计算利息?【案情】原告李某于2015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并从2015年3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庭审中,原告李某提供被告刘某出具的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借到李某人民币130000元(一年内不计息)今借人刘某 2014年3月18日”,原告陈述自己实际出借本金为10万元,另外的3万元是双方约定的一年利息,系被告刘某自愿先行写入借条中。【分歧】审理中对本案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庭审中承认实际出借金额为10万元,属于对己方不利事实的自认,法院...